法律问答

5年前我为别人做的担保,贷款人还不上,法院现在找我要钱,我应该怎么办

2019-09-17 12:09: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发生贷款还不上的时候,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
    就是说有无专门的条款或文字对担保责任作了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
    以上是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咋办的回答请采纳。
  • 根据《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资产负债比是审贷的重要要素之一,通常审贷容忍度(家庭资产负债比)在70%以内,超过70%将被认定为过度负债,贷款被拒的概率很高
    弱担保贷款超限
    市场上多家银行都推出了各类信用类贷款:联保贷、小额用贷、POS贷、流水贷等,很多借款人通过商圈、行业协会、商会等渠道获得了银行的弱担保贷款,少的1笔,多则3-4笔;目前银行在客户准入的时候提高了门槛,特别是信用贷款,一般设置了无他行弱担保贷款,或是不超过2笔等要求;同时金额也作了限制,一般在150万以内(各家银行标准不一)
  •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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