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欠条上是这样写的,今借xxx同志:7000元整,定于2019年2月10日,每月偿还xxx400元,在此期间,xx有额外的能力偿还费用,直至2019年12月10日还清,如若不按时偿还,必将追究法律责任。欠条上何时才能告他,因为我是大学生,没有时间,可以叫家人帮审诉吗?帮看一下这个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吗,说每个月偿还400元,但第一个月就没还,算不算违约?如果能审诉法院,能完胜吗?

2019-09-17 17: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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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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