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开庭后,但对方有精神疾病,庭后调解离婚,调解笔录已签字,对方又想反悔怎么办?还有法庭当时没有给结果,只说过几天去取判决书(不是调解书 ),这样正常吗

离婚
2019-09-17 17:43: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如果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再他人结婚,则不会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已经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1、携带离婚调解书、身份证到做出离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者不履行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强制执行文件材料,决定是否立案;
    3、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申请人向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用;
    4、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通知被执行人按照调解书履行(必要时可以采取扣押、查封、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财、物)。
    5、人民法院执行中止或终结。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承担履行能力的,可以作出执行中止的决定;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标的的,执行终结。
    6、人民法院通知申请人。
    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一般只限于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