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朋友是大学生,假期在洗脚城打工被三个醉酒顾客殴打,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请问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伤残赔偿是3万元,是对方共同承担么?

2019-09-17 18:5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的规定,为了确定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支付的鉴定费是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依法应由被告保险公司全部承担。

  •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提出伤残赔偿金。因犯罪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因为人不具备物质的属性,由犯罪行为导致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都不属于直接损失,而是因为犯罪行为导致的间接损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害方可以单独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1、单肢瘫(肌力4级)。

    2、颅盖骨缺损25cm2以上。

    3、轻度外伤性癫痫。

    4、脑组织疻发切除术。

    5、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

    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痹。

    7、轻度尿崩症。

    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9、面部瘢痕15cm2以上,影响容貌。

    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

    11、双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12、一侧鼻翼缺失或严重畸形。

    13、上唇或下唇缺损1/3以上,或上、下唇缺损累计超过上唇的1/2以上。

    14、一眼低视力2级。

    15、一侧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16、双眼睑部分遮盖瞳孔或畸形,影响容貌或功能。

    17、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18、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19、一耳缺失或畸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40%以上。

    20、一耳听力损失≥7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41dbhl。

    21、牙齿脱落7枚以上。

    22、舌体缺失13以上。

    23、器质性声音嘶哑。

    24、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25、支气管成形术。

    26、5根以上肋骨骨折。

    27、呼吸困难ⅱ级。

    28、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29、心脏异物经手术治疗。

    30、食道部分切除术后不影响进食。

    31、胃部分切除。

    32、肝切除13以上。

    33、胆道修补术。

    34、胆囊切除。

    35、胰修补术。

    36、脾脏部分切除。

    37、小肠切除小于13。

    38、腹壁缺损10cm2以上。

    39、轻度肛门失禁。

    40、一侧肾部分切除。

    41、输尿管修补术。

    42、膀胱部分切除。

    43、尿道修补术。

    44、一侧睾丸切除。

    45、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46、一侧输卵管切除,或一侧卵巢切除。

    47、阴道成形术。

    48、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

    49、颈椎骨折、脱位,遗有颈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
    3.5mm、角度位移>11°。

    50、腰椎骨折、脱位,遗有腰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mm、角度位移>10°,或第五腰椎与骶椎发生水平位移>4mm、角度位移>12°。

    51、椎体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23以上。

    52、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4cm以上。

    53、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分离合并骶髂关节脱位。

    54、双手指缺失10%或功能丧失20%以上。

    55、双手掌缺失10%以上。

    56、上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畸形。

    57、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58、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59、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20°或旋转>20°。

    60、下肢骨折,遗有4cm以上短缩畸形。

    61、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断裂,遗有膝关节不稳。

    62、髋、膝、踝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63、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

    64、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

    65、双足十趾缺失25%或功能丧失50%以上。

    66、一侧足弓结构破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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