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款,然后抵押车辆,要签借条,抵押车辆合同和买卖合同吗?

2019-09-18 06:3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主从合同关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一种非独立性合同,对主合同具有成立方面的依赖性,是具有附属或依附意义的合同。在借款抵押合同中,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  主从合同存在如下关系: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不一定有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无效。
  • 你好,关于抵押车怎么买卖,一般贷款人无法还款的时候,银行并不是立即申请车辆拍卖的,而是向贷款人催收贷款和利息,如果没有收到,那么在抵押道歉后,银行才会申请车辆拍卖,当然法院受理后才可以进行拍卖。如果车辆在卖出后,费用会优先偿还银行的本,然后将剩余资金还给借款人。
    此时抵押也会自动解除,债务关系就终止了,抵押状态自然就解除了。抵押车辆除了无法过户外,车辆的年审、异地年审以及车辆保险业务都是能够正常进行的,所以在购买抵押车的时候,不需要过于担心。
  • 私下签的抵押合同,没在车管所登记的,抵押权无效,你可以买车,但最好要求过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时间(比如他债务到期的时间),到时办理过户手续,但不能总不过户,不过户你的车险不好办,将来有什么事很麻烦;没交强险上路就会被查被处罚,而且车检也会麻烦。
    《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1、担保公司的抵押车不可以直接购买。
    2、《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3、担保公司或者银行只有抵押权,产权仍属抵押人即车主。从担保公司购买抵押车买不到车辆的所有权,故抵押车在购买之后不能进行过户。
    4、《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如果要购买抵押车,可以与担保公司和抵押人共同协商折价购买,从车主手中取得所有权,或者通过法院处置拍卖,才能办理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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