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方办理离婚,离婚协议男方答应给予抚养费,但只给了几个月,就没有给了,现在我想申请变更小孩的姓名,要怎么做。(男方在监狱服刑)

离婚
2019-09-18 08:24: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法律责任,一方不承担的话,另一方完全可以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提起诉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三、以上法律规定,父或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被抚养权利人为未成年子女,行驶权利人为未成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夫妻离婚程序的抚养费是法定承担的规定义务,婚姻存续期间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由, 规避法定抚养义务。只要权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主张婚姻存款期间,夫妻一方不尽子女抚养义务的,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确认。
  • 离婚时,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分割。
    夫妻自愿离婚的,其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债务的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
    1、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2、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协商好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以及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即可。
    3、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诉讼中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4、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这样规定的:2岁以下的孩子有女方抚养;2岁--10岁的孩子根据具体情况,看哪方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有哪方抚养;10岁以上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5、抚养费是这样规定的:未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是未抚养孩子的一方的个人收入的20%--30%之间。
    6、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过错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 抚养费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建议来电咨询,我们将为您作全面的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