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夫妻有两个儿子,她和我提出离婚,我该怎么和她离婚,两个儿子一人一个,财产一人一半这样合理不

离婚
2019-09-18 09:4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只要是婚内取得的财产,没有另行约定的,会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可主张平均分割;
    2、若能证明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其会少分甚至不分;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比如外遇、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离婚时,儿子究竟跟谁生活由谁来抚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同居新增财产,分手后财产是否“一人一半”?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之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其中,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十条之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且对所购置的房屋无协议约定,对该房屋的分割不能适用于《婚姻法》,所以一方不能分到一半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