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现在已经起诉俩月了!我是女方!男方在外地!起诉一礼拜就定开庭时间了!第一次送达传票他不签字!没有开庭!第二次还没签字!这次又定开庭时间了!这次开庭会判离婚吗?我们应该是简易程序的!

离婚
2019-09-18 18:4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法定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这一义务不能终止。
    如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这一义务也随之终止。抚养义务的具体内容:
    1、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享有通过协议进行协商来离婚的权利。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以经济房屋分割达成协议的,则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先行尽心庭前调解,如果确实不能使夫妻双方避免你离婚的,应当依法开庭审理双方的离婚案件并依法对双方的房产进行分割。
  • 在判决离婚时,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