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和我应债务问题,对我进行需假诉送,法院判我输,后我向泒出所报警,目前泒出所已叫我签了立案通知书,但目前对方已经对我申请执行了,我该怎么办?签了立案通知书后要多久会有结果?

2019-09-19 09:21: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以邮寄的方式立案,以下为邮寄材料:
      
    1、执行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信息);
      
    4、仲裁裁决书;
      
    5、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材料(如果有)。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关于债务追讨的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由于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
    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其所在国法院的规定提交材料。  最后,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当事人中有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
    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向外国的法院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按该国的法律规定处理。
  • 立案以后要经历一下几个步骤就可以开庭。
    1、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这个阶段需要25日。
    2、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这个阶段需要3日。
    3、调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这个阶段需要1日。
    4、通知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开庭要在3日前。
    综上,从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