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128条的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
侵权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侵权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本质上,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自卫权利,是公民依靠自身力量抵抗不法侵害的法律保障。但是,正当防卫也必须遵守法律设定的限制条件,不能任意行使。首先必须以不法侵害行为存在并在进行中为前提;其次应该具有必要性(手段上没有别的办法)和紧迫性(时间上来不及用其他合法方式);再次,实施的打击对象必须为不法侵害人,保护的是合法的利益;最后,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以能制止侵害从而保护合法利益为限度。
如果不满足这些要件,就会演化为违法行为,需承当责任、赔偿损害。
作为被主张承担侵权责任人,需要提供完整有效的
证据材料,否则很难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