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一女的因停车位发生口角,对方妹妹上来动手,于是我就还手,对方做出来个轻伤一级,我的脸部也被抓伤,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去做伤情鉴定!派出所民警把对方叫来后,没有跟我家人直接见面,而是到办公室说了一个多小时才和我家人见面,对方一张口问我家里人要10万!我公公没答应,谈崩几次,派出所又打电话给我家人,对方女的在凌晨4点又哭又闹说头疼,要去医院检查,警察又让我家里人赶快到医院去找,最后在凌晨5点,给了对方6万5后,我公公和我老公才回家!但这时我被派出所从下午4点关押到第二天中午,对外面发生的事一无所知!我现在提出让对方做重新鉴定,因为对方的脸够不成轻伤一级。都是表皮抓伤,怎么能做出来轻伤一级?但我的重新鉴定申请派出所告知我,市公安局不予受理,也没有理由,也没有给我给书面的东西!派出所又一次把我报到检察院批捕科!我就想咨询下律师,对方上来先动手打人,表皮抓伤做了轻伤一级,而且我现在申请重新鉴定,又不予受理!我该怎么办?

2018-08-27 18:5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的话,一般是先移交刑警队,作一次调解,诸如是他先动手,他是不是不要再闹下去,接受点赔偿把事了了算了。
    如果他不愿意,再移交检察院,以你们故意伤人罪递交,还是会有调解,那小子要是坚决不肯调解的话,检察院就把案子送上法院。
    刑法上是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实一般都判缓刑,这种事天天在街上发生,都抓去坐牢,就光造牢房好了。
    现在你要做的事,一是找愿意为你们作证的人写下笔录,当时的情景,让他们签字。
    在公安那里强调自己是出于生命受到威胁,才努力抵挡。
    不要多说自己怎么打他的,就说怕被板砖拍到,抵挡中无意造成。
    如果你们能被判定成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这要对方重伤了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他的医药费,提出的赔偿金额,你先要搞清是不是对方收了这钱,就和你私了了?
    如果是,花钱消灾。
    如果不是,他还要坚持公诉,送检送法院。现在起一分钱不要给他,等到法院判下来多少,就赔多少。
    多不了,别怕。
  •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或者故意伤害造成他人人身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等。被侵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你好受伤后,及时就医、报警。向办案机关申请伤情鉴定,由派出所开具鉴定函,由当事人自己去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一般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结果构成轻伤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重伤的: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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