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了,想退婚,可是又怀孕了,他父母和他都不同意退婚,我父母也不同意退婚,我又不喜欢他,我有喜欢的人,父母又不让我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而且怀孕了,那个订婚男还说孩子不是他的,他就是喜欢自由的人,他做什么我都不会管,因为我不喜欢他,所以他觉得我们在一起还行,我父母生死都不同意退婚,说让他丢脸,让他为难,还以死相逼,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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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同意
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准许离婚;没有破裂,尚有和好可能的,不准离婚。另外,女方在外与人
同居怀孕的,属于离婚中的过错,男方可要求其给予
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女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怀孕的,涉嫌构成
重婚罪,男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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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没领
结婚证就可以退婚。 退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有彩礼,双方要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彩礼是需要归还的。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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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