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已结案,在公安机关交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还吗?

刑事辩护
2018-08-27 19:1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所以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申请人都可以要求收取保证金的公安机关退还相应的保证金。
  • 法律没有规定取除取保候审后多长时间结案。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处理结果,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在没有撤案的情况下,仍然会被起诉、判刑。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取保候审的,都是罪行不重的,也多有判决缓刑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一百零四条 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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