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份婚后财产协议需要公证,请问县级市是如何收费的?

公证
2018-08-27 19:38: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某某 ,男,某年 某月 某日出生,汉族,住某市某某地方,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乙方:某某,女,某年某月 某日出生,汉族,住某市某某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记结婚。双方为了避免纠纷,现就

    双方财产做如下约定:


    1、 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具体包括住房(位置、房

    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权(详细说明)以及其它财产(应

    一一说明);

    2、甲方婚后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购买的、并于XXXX年XX月XX日产权

    登记的[房地产权证编号:X房地X字(XXXX)第XXXX号]、位于X

    市X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的权属约定如下:X市X区XX路

    XXX弄XX号XX室房屋归甲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结婚之后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归各自

    所有,具体补充说明,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在各自名下的

    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

    有;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

    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夫妻一方

    给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

    受方所有。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法说清楚的按夫妻

    共有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于
  •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如果结婚后,双方对财产有约定,并进行公证。离婚时有效。
  • 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