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借高利贷赌博,输了钱,现在人没音讯,追债的上门来,砸老爸的饭店又恐吓,已经报了案,半个月了,案情也没有答复,又有人上门来放话:再不还钱,就要对小孩下毒手,他们说等你们见到棺材,到是就知道后悔.他们过几天又来恐吓一次,让一家人都不得安宁,大律师,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求求你帮帮忙!!!先谢谢了!

2019-09-20 10:0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
  • 接到恐吓电话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有可能是你自己的电话号码泄露出去了,别人想用来欺骗你。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好就去报警,警察会去处理的。 为了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向非正规的单位、网站、个人提供个人信息。
    同时也提醒各信息采集单位、企业、公司等相关单位注意对收集信息的保密,防止违法人员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违法活动。 这也是减少恐吓电话的一种预防措施。
  •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过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借高利贷的人死后,由其妻作为共同债务人偿还,也可以由继承人在遗产限额内偿还。
    所以说,如果借高利贷的人死后,他的家人还是会进行还款的,只是还款金额有限,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 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贷门槛较高、手续复杂,而对于出借人来说银行利息过低没有投资机会,以高息放贷为表现的民间借贷逐渐兴起。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
    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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