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抚养费不给,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2019-09-20 20:3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 关于民间借贷,如果在法院审理后需要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法院会要求你递交执行申请资料,主要包括以下:
    1、执行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即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或人口信息表;
    3、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民事判决书
    4、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5、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等。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关于抚养费问题同样适用法律关于抚养费的有关规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申请赴有关国家移民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了解投资移民的条件。即了解移民接受国接纳投资移民的具体规定, 如投资数额一般都在10万美元以上, 有的高达100万美元以上, 了解清楚后便于结合自己的实际经济实力作出抉择,同时选择公安部认可的专业公司支持,以便解决不同财务制度和经商环境的对接问题;
    (2)索取有关投资移民的文件资料。
    申请者可通过海外亲友到移民机关索取, 也可直接到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索取;
    (3)准备投资移民的证件材料。这些材料一般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国籍证明、财产证明、健康状况证明、无刑事制裁证明等, 且均需分别由公证机关公证和外交部司认证;
    (4)将证件材料及填写的表格等递交给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等候批准;
    (5)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对申请人的证件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报回其国内待批;
    (6)前往国移民机关通过对材料的审查后,决定是否接纳申请者的申请并将结果通知其驻华使(领)馆及申请人;
    (7)申请人接到批准通知书后即可办理申领护照和签证手续并踏上投资移民之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