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已过世,房子现在是母亲的名字,母亲想将房子公证给我独有,请问手续如何办理,还有费用是怎么收取的,谢谢!如果不公证的话,其他亲戚(爷爷,叔叔,舅舅等)能分房子吗?我没有兄弟姐妹

公证
2019-09-21 08:5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
  • 我国总的办理涉外认证手续的是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不过为方便各地公民及时办理认证手续,外交部已经授权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西、内蒙古、重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可以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对上述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文书使用国在当地设有领馆或其领馆领区包括该省、区、市,且领馆开展认证业务,则文书应先送该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而后送相关国家领馆办理认证。
  •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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