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13年在工地摔伤 现在生活不能自理 不能说话 鉴定为一级伤残 工地承包者协商赔偿80W 先赔偿30W 后每年5W 后来他到现在只给了30W 以保险赔偿了20W为由 不再支付赔偿款 我们已经打官司 15年法院判12月底一次赔偿完后续50W 但他上诉了 到现在没音讯 求帮助 现在他家没有收入 已经没法支撑生活了

2018-08-27 23:1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之前,首先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获得相应的赔偿。
  • ,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来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应该及时申报,单位不予申报的,可以由本人或家属申报。
    经鉴定为工伤的相关赔偿项目: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职工构成工伤一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伤一级赔偿标准如下: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
    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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