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05年3月份进入该公司的,因为是外地城镇户口,公司一直为我交的是综合保险,可现在我听说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交城镇保险的,我想问一下:城镇保险是不是和综合保险一样是公司必须要缴纳的?我现在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交城镇保险?如果要交的话,公司应该从什么时候给我补交?因为我现在想要辞职,城镇保险好像还有自己需要缴纳的部分,如果我辞职的话该怎么做?是不是需要把这部分钱留给公司?谢谢!

2019-09-21 10:47: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税收筹划有哪些好方法?
    答:
    1、多缴住房公积金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相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
    2、投资免税产品
    除了20%利息税的低税产品——储蓄,还有享受两大优惠的——教育储蓄,对个人所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利息的20%);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
    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除了能够获得比活期存款更高的利息之外,获得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有税。还有其他的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都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期货或者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购买保险
    除了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外,在投资分红类保险中,保险收益也无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 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
    1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业给个人补缴社保的流程: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保险断缴便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即需要补保险。那么,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养老保险如何申请补缴?
    一、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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