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都是外地户口??在成都有2套房产??都是在限购之前买的???其中一套在今年5月的时候被政府拆迁???因为当时已经出台限购另??所以特别问了拆迁办?能否再买到房的问题?拆迁办说拆迁户不受限购的影响?可以再买一套房?而且享受免税的政策?因此我们没有选择要安置房而是要的现金???可是现在购房?开放商那边说已经属于限购了?查不到说我父母可以买第2套房的信息??说是必须父母至少一方转户口到成都?才可以再买房??这样的话?是不是被忽悠了???到底还能不能再购房??购房后能否享受免税?

2019-09-21 11:01: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各地限购的政策有所不同,具体的情况可以到当地房管局部门咨询了解,或者可以拨打政府热线12345咨询。例如最新北京房产商住房限购政策简单来说,新政对购房者主要有四点限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
    2、至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3、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4、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

  •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从此条的立法含义可以看出,预售商品房在取得权属证书之前再行转让是可行的,否则应当明令禁止。
    其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案)中曾明文规定禁止预售房再转让,但该法正式颁布时,却又改为上述45条的规定,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预售房再转让予以认可的基本精神。
    从上述两案来看,双方在签订协议时,被告的拆迁安置房尚未建成,但这并不影响该转让协议的效力,而且,以尚不存在或尚未实际取得的物作为标的物订立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合同法也持肯定态度,典型的例子是融资租赁合同、期货交易等。
  • 外地户口买房如何贷款,  首付买房不一定需要本地户口的。要是要贷款的话就要你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  它遵守以下三条准则:  
    1、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月物业管理费;  
    2、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5%-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  
    3、现金、银行存款等可应急的资金需可维持三个月以上的日常开支以备不时之需。  需要提示的是,大部分银行都提供房贷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同时提供还贷组合方式。如果发现目前采取的房贷还款方式并不适合,应该咨询专业人士,选择合适的组合方式进行变更,以免伤害到自身信用,或者使得负担、压力过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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