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半年后想补充一份变更协议书需要去哪里公证

离婚
2019-09-21 23:3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变更离婚协议书要分情况的,如果只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话,离婚协议可以变更的,为避免以后有问题,可以去公证一下。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那就得看情况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可见,对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变更:
    1、双方是协议离婚;
    2、在1年内提出;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当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不过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整个《婚姻法》并未对登记离婚后,双方又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形进行规定。笔者认为: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但我们在处理离婚登记后财产纠纷案件时不应该教条,认为该类型案件中所有协议均不适用《合同法》,《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排除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适用是基于这类协议与人身密切相关,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或单独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之间作为平等的民事主题签订的,而且仅涉及财产处理问题,与身份关系无关。所以,应当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内容在剔除合同无效的情形下签定的补充协议当属有效。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您好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一方或双方婚前的财产达成的协议办理公证。
    如果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到区、市、省三级公证处办理都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