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毕律师,我是河北的,贷款买房一族。我想咨询一下,贷款买房,首付已交,办理贷款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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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不能抵押,且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根据我国担保法,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做为抵押。
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抵押,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抵押。所以,如果想用土地在农村申请抵押贷款的,还需要看清楚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哪种类型。
二:在具体的操作中,以农村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当同时满足四大条件是:
1、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取得权属证书;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
3、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未设定影响处置变现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受偿的其他权利;
4、具备入市条件的,应具备所有权主体履行集体土地资产决策程序同意抵押,试点县(市、区)政府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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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买房的限制,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是外地户籍在本地申请购买住房的,规定是需要当事人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情况证明,以及当事人在购房地区纳税或社保证明(对于此证明各地要求时间长短不一样,以当事人购房地区规定为准),才有资格在所在地申请购买一套家庭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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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贷款后,贷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
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
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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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房屋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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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