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和女方结婚后在一起共同生活了4个月。结婚时男方赠与女方彩礼114000元。男方提出离婚后要求退还彩礼。女方不同意离婚。后来男方起诉。法院判决了离婚后男方又起诉要求返还彩礼。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都是要求女方返还78000元。因为起了结婚证也在一起生活了。女方觉得不公。请求律师能给予帮助。谢谢

离婚
2018-08-28 05:5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 通常情况系啊,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女方应当将彩礼返还,但是具体应返还的情况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时彩礼的分割存在疑问,或者对于共同财产分割方面存在异议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作出裁判。
  •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一般不归还,这个有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已经结婚来说,离婚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却没有共同生活;第三种是男方给付彩礼后导致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当前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