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一大家子十五个人是农村户口,却没有田和宅基地,现在户口所在地估计要土地征用了,请问我们怎样做才能获的自己最大的利益。

2019-09-22 12:4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农村宅基地的定义  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农村宅基地使用程序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十条 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
    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
  • 涉及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如何解决?以安置补助费为例: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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