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感情不合经常吵架,而另一方不管孩子算不算遗弃家庭成员?

2019-09-22 17:20: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家庭某成员对本家庭内另一成员所实施的人身方面的强暴行为。其实施手段上具有多样性,如:殴打,罚跪,伤害甚至杀害,以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以暴力强迫对方从事性行为,以暴力将对方逐出家门,以暴力强迫对方就范等。
    虐待是指以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伤害的违法行为。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或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2001年4月28日的《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第43条,制定了对于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法律救助措施和关于施暴力者的法律责任。
    对于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人,应当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并给予适当的处分。
    对于拒不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可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