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在一个私营的服装店上班时,借了钱给当时的老板,当时借的现金是有欠条的。上面写好我要的时候就给。还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工资有很多个月,当时发钱时老板也说借着周转,这一部分工资没有欠条,只是口头上说的。请问现在后面一部分要如何搜证?每次找对方要时,她都以各种理由说没钱,要过几天给可现在这样一拖就快两年了,我要如何处理?

2019-09-22 23:3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借条和欠条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 公司拒不出具拖欠工资证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劳动局的人介入处理。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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