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们好,我家孩子被故意伤害致死,犯罪嫌疑人现已批捕,案件还在刑警审核阶段,我想问问到后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这块,受害方能拿多少赔偿,前提是我们不会谅解被告!

刑事辩护
2019-09-23 01:53: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标准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此如果是发生故意伤害的情形下,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可以依法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追索相应的赔偿。
  • 中国法律对精神病人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理?关键是打人时是否有精神病,如果有,由其监护人承担,没有,由他本人承担。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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