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夫个人向他表姐和亲戚借了共计600万,但法院判说是夫妻共债。我和前夫共同名下的房子已经查封,但有贷款,已经腾空交给银行处理。我个人名下有我爸爸赠与我的一套房子也被查封。不过当时我爸爸赠与我时签订赠与合同说要赡养他到老并让他在那房子里住到百年。前夫的事情发生后,我爸爸起诉了我,法院判决同意撤销赠与合同,但由于被查封所以不支持过户。现在我前夫的官司在走执行阶段,我爸爸想执行局提交了执行异议,而且我爸爸那房子里面有我爸爸,我,还有两个孩子的户口,也是我爸爸的唯一住房,80个平方,没有任何贷款。我想问下,我爸爸那套房子,是否会被执行呢?不是说唯一住房不能执行吗?如果执行,我们的户口怎么办?谢谢!

2019-09-23 09:3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 房屋赠与的注意事项
      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事项: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2、是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3、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 可以过户的,房主需要把原来的房款还清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基本的流程就是签好买卖合同 房主拿到首付快去还清就可以了 。应该是在办过户手续前客户就应该去银行申请贷款,因为交易中心过户完了银行还搭理干嘛。
    所以一定在过户前申请贷款。 申请好以后,可以去过户了,过户完了交易中心就会把单子申报到银行,看银行的贷款有没有审批下来贷款。 也就是--申请贷款---→过户--→审批贷款--→放款。
    在过户之前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应该交给房东首付款,当然房东的产证也是要押到中介公司的,等过户完成手再把剩下的尾款付清。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都是人民法院对仲裁行使司法监督权的体现,都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对仲裁裁决的否定。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其具体体现在:  
    (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  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  
    (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  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  
    (三)管辖法院不同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  
    (四)法定理由不同  仲裁法第58条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而且,人民法院还可以以违背杜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仲裁裁决。法定理由的不同表明,人民法院在审查撤销仲裁裁决时,侧重对于仲裁裁决的事实认定进行审查;而在审查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既审查仲裁裁决所认定的事实,又审查仲裁裁决所适用的法律。  
    (五)法律程序不同  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不可要求仲裁庭重新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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