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奶奶有三间平房,房本名字是我爷爷的,几年前我爷爷去世了,两年前房本还丢了,现在想补办房本,就得我爷爷的子女继承。我爷爷三个子女,我小姑嫁到外省了。如果我小姑姑不要这个房子,是不是就得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可我小姑姑在外地,回不来啊,嫁人后户口也迁走了。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谢谢律师了。

2019-09-23 15:35: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明确规定:
    1、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5、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 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声明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住址:被继承人于 年 月 日在 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株洲市XXXXXXX房产的全部产权。
    我是被继承人的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声明地点:年 月 日
  •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房子办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为您能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房子办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有遗嘱的继承公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2.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继承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其他有关文件。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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