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到企业上班,到今年5月年满60,现企业不要我干了,却说我年满60,达到退休年龄,只给我一个月的补偿,且没给我买社保,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24 15: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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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最基本的保障,在60岁时退休拿养老金,社保至少要在退休年龄前交费满15年,所以,最大参保年龄女不能超过35周岁,男不能超过45周岁(因为退休年龄,女最晚55周岁,男是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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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不足额支付费,是否可以视为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作出进一步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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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退休年龄,女性单位参保的个人50岁,个人参保的55岁,男性一律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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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上两种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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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