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工作了一个月,属于实习期,并且工资依法发放正常工资的80%,十二月初,跟单位申请十二月底离职,工作12天,请假一周,最后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工资到月底,最后未发放工资,不知道单位到底该不该支付我12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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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发放。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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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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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