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龙律师,你好,我亲二叔他是孤寡老人一个,他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家全部出资帮他建造的,但房产证上是他自己的名字,我还有个大伯父(是我爷爷捡的)现在没有来往了,请问,如果我二叔去世了,现在的房子如何处理?

2019-09-25 09:4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老人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赠与合同。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2.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房屋作为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为登记,房屋已经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可以撤销赠与。
    4.但是,还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即使不动产已经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如果没有上述情形,老人不得撤销房屋的赠与,该房屋仍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6.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7.该房屋再由女儿的配偶、女儿的子女、女儿的父母继承。
  •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据此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或另一方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的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是明确向出资者的子女的赠与,该房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房产继承更名:遗产的房产过户需要所有继承人(即产权人)到场签名过户,基本流程和一般房产一样。稍有不同的是,遗产房产如果还在先人名下,需要出具死亡证明。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

    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下面是房屋遗产继承过户费用: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5、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6、合同印花税:房屋评估价
    0.05%。

    7、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

    相关知识

    期间需要甲方提供出示的材料如下

    a.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b.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原始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d.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e.如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f.如已婚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

    乙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a.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b.户口本 原件和复印件

    c.如不是本市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

    当事人在办理房屋遗产过户的时候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等等,具体的费用标准可能各个地区有所不同。
  • 房屋中介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