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要跟我离婚结婚一年多,住一起差不多才三个月,她现在提出离婚,还没实际上的圆房,我爸妈为我结婚欠外面一堆债,我们想起诉不知道官司能打赢吗?彩礼能退会来吗?

离婚
2019-09-25 10:1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据此,结婚证丢了可以去婚姻登记处开婚姻证明的,身份证丢了可以到户籍室办理临时身份证。
    2.彩礼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 《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
  • 离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一、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结婚证依法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并能证明结婚登记的日期,对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起着重要的作用。若结婚证无法找到,则需要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者档案馆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我国已不承认事实婚姻。  
    二、子女抚养权相关证据  
    (1)如果孩子能独立表达自己意思(一般至少上学后),孩子本人书写的在父母离婚后愿意跟随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的相关材料。  
    (2)对方的收入证明,以确定对方需要支付的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和具体数额。也可以申请法院到对方单位或者社保中心调取。  
    (3)证明自己有固定工作、稳定收入、良好教育能力、父母愿意协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意愿等证据。  
    三、夫妻感情破裂相关证据  被告过错的主要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作为原告,还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  照片、手机短信、聊天记录、通话详单、保证书、声明书、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病历、受伤害的照片、邻居证人证言、居委会的调解记录、110的公安出警笔录、分居协议书、租房证明等。  
    四、与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有财产相关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