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几年前给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做担保,他借了五万元,可是他没还,但是现在贷款公司把我起诉了,我没合同,我该怎么办,我联系不上贷款公司,和借款的人了

2019-09-25 14:06: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 一般逾期9次以上成为黑户,只有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被起诉。
    贷款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担保人权利
    1、按担保贷款条件和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是否为贷款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3、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贷后跟踪审查;
    4、如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担保人有权通知贷款人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5、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等。
    6、有权处要求担人提供反担保措施;
    7、在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利对债务进行追偿。担保人的义务:
    1、债务人未仍履行到到期债务,但保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2、应当公布所担保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3、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对是否提供担保给予答复;
    4、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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