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小偷撬开锁后盗窃被发现请问可以拘留吗? 这种情况属于盗窃未遂吗 可以立案吗? 这中情况通常立案后会怎么处理?求解答。

刑事辩护
2018-08-28 10:4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盗窃报废或者还没有投入使用的电缆:按盗窃罪处罚。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按破坏电力设备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998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盗窃案件过程中具体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的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是:“盗窃未遂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是,盗窃目标为‘文物’、其他珍贵物品,或者(盗窃金额)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应当定罪处理。
    ”关于数额巨大的标准,当年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文规定:“(盗窃未遂的违法分子)盗窃金额为1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盗窃未遂案件伍仟圆不能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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