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刚入职一家商贸公司20天,公安局的人就来把我们所有员工都控制起来,询问为什么要控制我们,对方拒不回答,在办公室呆了一天,让我们写证人证词,还询问我们工作中的细节内容,把我们公司的电脑主机和个人手机全部用封条封了起来,说是拿走做技术鉴定,因为我是哺乳期,也没有拿过工资,写完证词就让我先走了,其他同事的情况我至今不清楚。手机确实是我个人的,不是公司配发的,但里边的电话卡和微信号是公司提供的,这种情况下手机还可能还给我们吗?这个技术鉴定的时间有没有时间限制?时间已经过去久20多天,没有人通知我们去领取手机,我也不知道该去哪找我的手机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9-25 22:17: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