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造成我母亲头部气颅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但是对方拒绝赔付损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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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程度评定时机:
①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
②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③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
鉴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侵权人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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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打人的将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打人者涉嫌
聚众斗殴罪或
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虽然只将对方打成轻伤,但仍应该根据《刑法》的规定进行量刑。
2、如果只是简单的打人的,则如果将对方打成轻伤的,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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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程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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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