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了解公司法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具体如下:我以自然人身份与另一自然人在浙江注册了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我占40%股权,他出任执行董事,法人代表),然后以这家投资管理公司与一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一家管理公司,按双方约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99.5%股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占0.5%股权。我出任这家新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他没在新公司里担任任何职务。
现在他为了争夺利益,既没与我商量召开股东会,也没通知我就通过关系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了:自己出任新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而将我排除在外。同时又将新公司的股权擅自出让了7.5%给合作的信息技术公司。请问1、这样做合法吗?2、我该如何维权?

企业法律顾问
2018-08-28 12:1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不能担任法人代表: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不是真实的人,所以需要一个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概念,但根据《民法通则》43条:  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项目法人的来源是原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可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项目法人依法成立的公司都应有法定代表人。
  •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供的材料: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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