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撞死一个人,已经赔偿了,而且得到了对方家属的谅解,但是法院判了四个月,可以缓刑吗?

2019-09-27 13:3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交通事故赔偿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交通事故撞死能赔偿,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赔偿,赔偿义务人可以在结案前、结案时预先支付给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需要治疗时给付。如果受害人确实需要赔偿义务人提前支付医疗费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当事人先行支付医疗费。交通事故撞死人的主要赔偿如下:  
    1、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一)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二十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十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二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五日内;一般事故十五日内;重大、特大事故二十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五日、十五日、二十日。  
    (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四)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五)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六)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 交通事故撞死人多久能赔偿,  交通事故撞死人多久能赔偿,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赔偿,赔偿义务人可以在结案前、结案时预先支付给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需要治疗时给付。如果受害人确实需要赔偿义务人提前支付医疗费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当事人先行支付医疗费。交通事故撞死人的主要赔偿如下:  
    1、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积极赔偿,得到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在法庭裁量刑罚时可以作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条件或情节之一,谅解书则起到有效的证据或认定依据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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