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陈文义2010年.9.15以〖出让〗方式购买的国有土地〖作价入股〗挂靠转让开发项目建筑公司(投资开发)陈文义只有投资一点点股份,没有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完成投资开发金额的25%,也没有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没有在2011.3.30-12.30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竣工,也超过了一年的延建时间。2013年4.30报建2014年3.31才开工。请问【陈文义】的该宗国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还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效力?

2018-08-28 13:1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投资一家股份公司之后,股东需要对其持有的股份承担相应的义务

  •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入股合作模式
    按照《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 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
    4、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四、入股投资合作模式:
    1、增资扩股投资方式
    增资扩股就是公司新发行一部分股份,将这部分新发行的股份出售给新股东或者原股东,这样的结果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的增加。
    2、股权转让投资方式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行为。
    3、其他投资方式
    除了上述两种投资模式外,还可以两者并用,与债券投资并用,实物和现金出资设立目标企业的模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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