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面半夜扰民言语辱骂我推了他一下他倒地骨折然后我放医药费全出,他出院协商如果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9-09-27 21:06: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生活中,因工地施工、大型冷冻机等产生噪音,容易危害人身健康,致人失眠、耳鸣、头痛、神经衰弱等损害。事实上,因噪音扰民,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精神损失费。  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达到以下条件的,就可以认定为噪音污染:  
    1、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噪声。  
    2、排放的噪声干扰了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  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可依法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因噪音扰民造成损害的,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是可以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只是什么是精神损害的严重后果,目前,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案件不同,标准就不相同。例如受害人短时间的耳鸣、失眠,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但是因噪音造成的长时间失眠、疾病性耳鸣的,往往都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此外,尽管环境污染赔偿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人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否则都需要赔偿,但是受害人仍需要举证以下内容:  
    1、侵权人实施了噪音扰民的侵权行为。例如环保局、城管的投诉处理记录,检测数据等可作为证明早已扰民存在的证据。  
    2、受害人受到了损害的事实。如受害人到医院诊断的详细医疗报告。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距离远近,病发原因等,但这往往需要综合全案证据进行逻辑判断,才能确定的。
  • 交通意外患者的医疗费由意外两方按照职责比例承受赔偿义务。如果肇事方是机动车,由肇事方在交强险限额内承受全部的赔偿职责,超出强险限额部分,由两方按照职责比例承受。r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rn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rn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花费以及因丧失劳动本领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