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班途中,骑车把对方撞到,对方走反到,请问工伤有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19-09-28 09:2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是不是工伤,需要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来进行认定的。只要是你自己无责、次责、同等责任,都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具体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释〔2014〕9号第六条如下: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者是既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赔偿,也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获得赔偿比普
    交通事故赔偿要更多。但是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否则,就只能按单纯的交通事故获得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遵循以下程序理赔:
    第一,报警,由交警队根据事故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这是索赔的依据;
    第二,积极住院治疗,治疗终结后,依据治疗费单据,住院病案,诊断证明,用药明细,向对方索赔;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起诉的时候将司机,车主,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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