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的户口不在成都当地,我在成都的社保也才刚满一年,老公是成都本地户口,由于成都的限购政策,我没有资格在成都买房,我们全款买房就只能以老公一个人的名义购买,而且钱也全部是他一个人出资的,他答应写上我的名字,这种情况我可以用共有人的名义把名字写产权证上吗?写上后是否我就有一半的产权呢?(我们刚扯证,买房的钱全部是老公出,之前他也没有房)

2019-09-28 10:51: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房产权证和房产权共有证,是所有权共同所有。而共用,是使用权共同所有。所有权人可以出售房产,而使用权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处分财产,但无权销售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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