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把我孩子撞了,构成了轻微伤,鉴定为对方全责。然后我把撞我孩子的人打了,构成了轻微伤。现在对方不赔偿我孩子的医疗费,反过来要我赔偿对方医药费。公安机关也是说我属于故意伤害要拘留。目前如何处理。为何对方撞人在先却要我背锅?

2019-09-28 11:08: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车故意撞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构成的轻伤量刑在三年以内,受害者及时报警处理即可。
    1、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观要件;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资格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取保候审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人保另一种是财保,由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并提供保证书。 保证人应当符合的条件: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必须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必须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必须有固定收入和固定住所。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故意伤害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但接下来有可能被逮捕、判刑。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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