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销售方给购买方开具发票且验票成功,发票联抵扣联都在购买方手里发票怎么作废了,船民给我方开具了沙石料发票,我方已到国税局验票通过,现开票方将我方认证后的发票作废且发票联抵扣联都在我方,怎么追究责任

公司税务
2018-08-28 13:5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 公司开发票办理手续手续:
    一、纳税人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1)申请代开发票人(或经办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或接收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合同;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和劳务(在1000元以下)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三。到税务开票窗口缴纳税款
    应纳增值税税额=开票金额/(1+3%)*3%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
    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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