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之前收购了一家公司100%的股份,当时就和对方公司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没有变更公司名称,只是把法人代表变更为我名下,而且协议上面也说明了公司之前债权债务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与现在公司无关,但是现在有一位之前与这家公司有点债务还没有解决,他现在起诉我收购过来的这家公司。请专家帮忙建言献策我怎么做才有胜诉的可能。感激不尽

公司并购
2019-09-28 13:4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法人变更后 债权债务 税务相关相关解释如下:
    1、公司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税务注销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申请工商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股东个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是基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职务而自然取得法定代表人职务。
    所以如果要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需要辞去相应职务:
    1、如果系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需要改选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选举董事长。在新董事长选出之前,原董事长需要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如果系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需要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股东会表决机制的规定,由股东会选举新的执行董事。
    在新董事长选出之前,原董事长需要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3、如果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则需要辞去经理职务,由董事会、执行董事聘任新的经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和第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可以查股东是否实际出资,如果股东、公司高管等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可以追究股东、公司高管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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