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被人打了,导致头晕,疼,并且头上有一条约5厘米伤口,左肋痛,我没有过错,请问怎么赔偿,没有去做鉴定,我证求了医生 ,说了属轻伤。是不是?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9-28 15: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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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是以病情经治疗稳定后为准。
1、轻重伤的鉴定,是以伤后当时的创口(深达皮下部分)的长度,或者愈合稳定后的疤痕长度来定伤的,与缝合针的长度无关。
2、你说的原伤口长度,是否是医院病历所说的长度?医院医生一般不会用尺子量长度的,所以不准确。
3、只有法医鉴定的时候才会量创口或疤痕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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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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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
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轻伤不仅是拘留的问题,刑事拘留后还有可能面临逮捕、判刑。有犯罪嫌疑,就可以刑事拘留。
伤情鉴定,不是必要条件,当然,最终结案时,肯定是要有的。刑拘最长37天,然后回被转为逮捕。接下来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审判。具体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刑拘37天,转逮捕,两个月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一个半月审查完毕,如公诉,移送法院审判。法院一个半月内作出判决。这是,正常情况,如果出现补充侦查,这个程序则会出现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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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害方有权要求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二,由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
三,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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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