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分两比,我个人占股30%,法人是我一个亲戚,但我从没有管过公司的事,就占空股,现在公司还不上钱,银行已经起诉了,9月15号就要开庭拉,我需要去吗?如果没去的话会怎么样? 今年三月份的时候我已经办了退股,现在我已不是那个公司的股东,我还需要承担责任吗?3月份的时候有再转贷了200万,我已经没去签字,是不是代表着转贷的200万不关我的事拉? 当时签的时候还签了什么个人担保协议,我有两套房子,会不会被拍卖呀,如果现在我跟我老公离婚来得及吗?他一套,我一套,那样可以吗,我会被抓吗?

离婚
2018-08-28 14:2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是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建议你在离婚诉讼中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由不承认该债务,这样人民法院就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性质做出认定,但债权人可另案起诉,如何判决要结合审理时的证据确定,你这样做至少可以争取到很多的时机变通的处理此债务。

  • 1、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第三十一条规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第三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 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