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提出和我老公离婚他答应和平离婚为了儿子好,可是第二天他哭着叫着又不离了,我对他有八九年没有感情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9-29 12:37: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双方达成离婚意愿的,协议离婚的,持下列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1)身份证及户口薄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内容)。 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处理。
  •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
    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