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9月5日早上7点半30分左右,我骑电动车在马路上直行,被一辆从巷口里出来左转的白色小汽车撞翻!我被撞地上,送至附近医院诊断为左肩锁骨脱位,做手术夹钢板。然后右脚微肿,左脸眼睛处肿胀。在医院治疗十二天出院,花费医疗费共计一万两千元左右。现在在家休养。事故交警划分白色小汽车的全部责任。我无责任。我想咨询律师,以后对方该怎么赔付我的所有损失费用?大概应该理赔我多少钱才合理?(对方小汽车是入的全保险)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9-29 17:1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无责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有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活动中,机动车危险性大,而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而言处于“弱者”地位,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该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和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对于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很明确,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
    (四)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责任意识是一种自觉意识,表现得平常而又朴素。责任意识也是一种传统美德。我国自古以来就重视责任意识的培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强调的是热爱祖国的责任;“择邻而居”讲述的是孟母历尽艰辛、勇于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卧冰求鱼”是对晋代王祥恪尽孝道为人子的责任意识的传颂……一个人,只有尽到对父母的责任,才能是好子女;只有尽到对国家的责任,才能是好公民;只有尽到对下属的责任,才能是好领导;只有尽到对企业的责任,才能是好员工。
    只有每个人都认真地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社会才能和谐运转、持续发展。
  • 交通事故自己的全责,保险怎么赔?
    1.如果只是车辆损失,双方都认可责任归属的时候可以签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认定书,或者等交警来裁定,留现场照片,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勘察定损。
    2.对方的车辆也由全责一方保险的公司来定损,定完损去正规修理厂或4S店修车,对方修车的钱需要全责方垫付,但是发票,修车记录,定损单,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行驶本驾驶本复印件都要上一份。然后拿着自己修车的材料和对方的材料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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